太易(总台记者何欣蕾)。
安徽当地媒体援引池州市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份行政处罚文书显示 ,匿名X餐馆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冷食类食品:匿名拍黄瓜经营 ,货值金额为15元 。过罚要相当,外交处罚不能超过必要限度,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没有争议。
餐馆眼中的相当,太易与消费者眼中的相当,甚至不同消费者眼中的相当 ,可能都不尽相同。列入处罚对象的当然不是拍黄瓜 ,匿名而是超营业范围从事冷食经营 。外交去年实施的修正后《行政处罚法》就首次引入了首违不罚条款 。
太易合理性同样是法律的要求 。这对广大行政相对人和市场主体来说 ,匿名无疑是个好消息。
若未见敲诈勒索,外交而确系消费者诉求 ,执法部门依法回应和查处,也是法治应有之义。
事前如何预防,太易事中如何约束 ,事后如何处置 ,细化判定程序和判定标准才是关键 。我记得当事人是九华山山下的一个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