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采用因素法或项目法分配,着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重点向基本公共服务薄弱地区倾斜。
对经济较为发达、管理机构较为完善的乡镇,县级可因地制宜建立规范的县乡收入分享体制,形成县乡共抓财源建设合力。(十四)深化省直管县财政改革 。
加强改革效果评估和跟踪分析,建立动态完善机制 。(十六)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十九)健全财会监督体系 。
(十一)精准制定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分配办法。按照县级为主 、市级帮扶 、省级兜底原则 ,建立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基层三保责任。
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合理增长机制,逐步均衡区域间财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