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听说了大房东北京三浦与二房东北京优家的这一纠纷 ,莱特他较为担心二房东跑路 ,导致他们无家可归 。
所以,币官社交软件聊天里的承诺表述(比如可以好的或者相应的能真实表达当事人意思的表情包)进入系统之后,币官就可能被看作合同生效的条件,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同样是好的表情,莱特广州中院在一起仓储合同纠纷案中认为,莱特表情符号是辅助表达心情 、情感和想法的可视化图像 ,不能仅凭表情符号而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承诺,故没有认定当事人发送的好的表情是同意 。
此外,币官由于表情符号的含义可能存在多种解读,币官因此在涉及切身利益的网络对话中(是否接受涨价、要不要取消买卖 、租不租房子),尽量避免使用表情包 ,用明确的词语表达,也可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社交软件上的表情符号成为呈堂证供,莱特是我们的生活、工作日益电子数据化 、网络化的结果 。图片来自微信公众号江苏高院近日,币官#微信表情符号写入判决#登上热搜 ,引起网友讨论 。
当然,莱特这种不同理解,莱特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同案不同判,而更可能是法院根据聊天记录中的表达习惯 、商业交易的一般规则、合同标的的大小等综合做出的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币官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比如,莱特在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中,莱特被告马某某因与原告刘某某发生矛盾 ,向对方发送了多个炸弹的表情符号,刘某某认为这属于人身威胁 ,诉至法院,后来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