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最高法 、坊名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坊名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