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31号)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币官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币官经专家组研判 ,自2022年7月22日起,福田区在辖区莲花街道划定高风险区 、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
其中 ,币官董某收受赵某甲14100元 、币官张某甲28100元、吴某某17100元、宋某甲8100元 、王某甲37970元 、胡某甲152050.74元 、李某甲131200元、马某某46300.01元、胡某乙12130元 、宫某某37173元、王某乙174150元、高某甲35914.88元 、窦某某116500元、崔某某31600元、张某乙92330元、张某丙19900元、陈某甲33400元、安某某46700元、李某乙92570元 、王某丙33338.88元、薛某某30000元、纪某某31440元 、岳某某37614元、陈某乙42800元、宋某乙70551.5元、陈某丙47800元、王某丁28350元 、赵某乙123700元、翟某某45900元、黄某甲41900元、高某乙49159.48元、郑某某17650元 、黄某乙111650.46元 、朱某某29049.6元 、刘某某10758.88元 、王某戊17400元 、肖某某16550元、陈某丁82600元、秦某某17700元 、时某某2500元 、毛某某40900元、曹某某43370元